
“当了12年房东办理股票配资,竟然还要倒贴29万?!”
上海,一名男子老老实实当房东12年,每月按时收租,没想到却被租客设下圈套,最后竟然倒欠租客29万元!更离谱的是,租客还理直气壮地说:“快给钱,不然告你!”
这究竟是怎么回事呢?一起来看看吧。

01案例回顾
(为保护当事人隐私,本文人物均采用化名)
事情还得从12年前说起。刘先生在上海有套房子,因为自己在外地工作,便决定出租。当时遇到了张某,这人看起来挺老实,谈吐也文雅,双方很快签了租房合同。
合同约定:月租金3500元,租期三年。
前几年相安无事,张某按时交租,刘先生也挺满意。三年到期后,双方又续签了合同,就这样一晃12年过去了。
谁知道,去年张某突然变了脸!
某天,刘先生接到张某电话:“刘先生,我要搬走了,不过有个事要和你说清楚。”
刘先生以为是正常的退租流程,爽快地说:“行啊,什么时候方便看房收钥匙?”
张某却冷笑一声:“收钥匙?你先把欠我的29万块钱给了再说!”
刘先生瞬间瞪大眼睛:“什么?!我欠你29万?这是什么鬼话?”
张某理直气壮地说:“根据相关法律规定,你这房子的租金明显低于市场价,涉嫌不当得利!我查过了,这12年来市场租金涨了不少,你少收了我29万,现在必须退还!”
刘先生顿时感觉脑子有点转不过来:“我少收你租金,你还要我退钱?这真的不是在开玩笑吗?!”
张某拿出一堆材料:“我都准备好了,附近同类房源的租金证明,还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书。你要是不给,我就告你不当得利!”
刘先生当即质疑:“这合同是你自己签的,租金也是你自己同意的,怎么现在反过来说我欠你钱?”
张某冷冷一笑:“合同归合同,但法律规定更重要。你明知房租涨了还按原价收,就是不当得利,必须返还!”
这话一出,刘先生彻底懵了。他赶紧咨询了几个朋友,有人说:“这人是想讹钱吧?”也有人说:“现在法律确实保护弱势群体,说不定还真有这种规定...”
刘先生越想越不对劲,于是找到律师咨询。
这件事一出,网友炸了:
“房东收租金还能被讹钱?这什么逻辑?”
“合同白签了?那以后谁还敢当房东?”
“这要是成立了,所有房东都要哭了...”
那么,从法律的角度如何看待此案呢?
02案例分析
本案核心争议:房东按合同约定收取租金,是否构成不当得利?
根据《民法典》规定:“没有法律根据,取得不当利益,造成他人损失的,应当将取得的利益返还受损失的人。”
律师这么看:
张某的说法完全站不住脚!理由如下:
合同具有法律约束力。根据《民法典》规定:“依法成立的合同,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。”双方自愿签订的租房合同,约定的租金标准就是合法有效的,不存在任何问题。
不当得利的构成要件不符。不当得利需要满足四个要件:一方获得利益、他方受到损失、获利与损失之间有因果关系、没有法律根据。
本案中,刘先生收取租金是基于合法有效的租房合同,完全有法律根据,根本不构成不当得利。
市场价格变动不影响合同效力。房租随市场波动是正常现象,但这不代表已签订的合同就无效了。如果张某觉得租金过低,完全可以在合同到期后重新协商,而不是倒过来要求返还。
最重要的是,张某的行为涉嫌恶意讹诈。明知合同合法有效,却故意歪曲法律条文,企图通过威胁起诉的方式获取不当利益,这种行为已经涉嫌敲诈勒索!
最终,刘先生在律师的建议下,坚决拒绝了张某的无理要求,并保留了通过法律途径追究其责任的权利。张某见势不妙,最终灰溜溜地搬走了,再也没提什么“退钱”的事。
03深刻教训
当房东12年,却被租客下套要钱,简直防不胜防!
这个案例给我们敲响了警钟:
第一,合同就是最好的保护伞。正规的租房合同是保护双方权益的重要法律文件,房东一定要妥善保管合同原件,这是维护自身权益的重要证据。
第二,不要被“法律条文”吓唬。一些不法分子喜欢断章取义,故意歪曲法律条文来威胁当事人。遇到这种情况,第一时间咨询专业律师,不要被对方的“专业术语”蒙蔽。
第三,恶意讹诈要坚决反击。面对明显的恶意讹诈行为,绝不能妥协退让。该报警报警,该起诉起诉,让不法分子承担应有的法律责任。
有网友热议:“这种人就是仗着大家不懂法,故意讹钱!”
也有网友表示:“还好房东没被吓住,要是真给了钱,岂不是助长了这种歪风邪气?”
本是天经地义的收租行为,但谁会想到还会被租客倒打一耙?
这个案例告诉我们,在法治社会,合同就是双方的法律底线,任何人都不能随意践踏。那些企图通过歪曲法律来获取不当利益的行为,最终只会搬起石头砸自己的脚!
对于此案您怎么看?欢迎您留言谈谈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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